我院全体员工进行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的学习
2018年4月9号晨会中,我院全体员工进行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的学习,旨在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执业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7〕30 号)和《关于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18〕34 号)精神,现通知全院员工做好以下工作。
项目组织和管理:
1.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2.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
3.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
4.建立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责任制。
5.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
6.制定医疗废物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7.设置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监测、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8.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9.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10.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
11.制定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12.按规定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或有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
13.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14.建立消毒隔离制度。
15.开展消毒隔离知识培训。
16.对实验室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并考核。
17.实验室制定生物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和血制品管理:
1.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符合要求。
2.未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
4.对应急用血而有临时采集血液行为进行艾滋病检测。
5.采集、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时进行艾滋病检测。
项目消毒隔离制度落实:
1.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2.有基本隔离设施,能对包括传染病病原体、多重耐药性病原体等感染或定植病人实施隔离。
3.消毒供应室布局、流程合理。
4.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5.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
6.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达到灭菌水平。包括微创治疗中使用的医疗器械、微创器具、敷料以及血罐等。
7.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达到消毒水平。包括火罐、刮痧类器械、药浴桶等。
8.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一用一灭菌。
医疗废物管理:
1.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
2.医疗废物交接、处置记录完整。
3.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
4.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并符合要求。
5.未在院内丢弃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
6.未发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重复使用。包括一次性使用针刺类器械等。
7.医疗废物交由具有资质的机构集中处置。
8.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及时焚烧处理。
9.医院污水进行消毒处理。
10.定期监测医院污水相关指标。
11.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
1.一、二级实验室备案证明。
2.三、四级实验室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情况。
3.实验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按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进行严格管理,未造成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
5.按规定采集、保藏、运输和使用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监测样本。
6.建立实验档案。
7.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
我院会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的检查,落实相关政策,力争为中医医疗机构作出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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